船舶消防双向便携式防爆VHF对讲机的要求是什么?
SOLAS 2012 11月修正案>第 II-2 章>第10条>第10.10条>第10.10.4条规定:船上消防队应携带至少两台船舶消防双向便携式防爆VHF对讲机用于消防员的通信。这些船舶消防双向便携式防爆VHF对讲机应为防爆型或本质安全型,每艘船至少配备一组消防队,每组至少有四人组成,分别为探火员、协助员、消防员和救护员,并通常有两人携带一个防爆对讲机负责探火灭火,另外两人携带另一个防爆对讲机在起火处所负责值守。
华之航可以提供周祥的解决方案来符合此规定的船舶消防双向便携式防爆VHF对讲机。各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选择防爆等级不同的防爆型对讲机,如果有其他疑问,可拨打服务热线:400-8068-500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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