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3 月 30 日 0250 时许,厦门市**船务有限公司所属“鹭岛油3”轮载运热拌用沥青再生剂4440.5吨从大连开往潮州途中,在崇武角东南方约 6 海里处(概位:24°48'.8N/119°04'.3E)锅炉间发生火灾,造成船上生活区、驾驶台等场所过火,相关设备损坏,无人员伤亡和水域污染,构成一般等级水上交通事故。 本起事故造成“鹭岛油 3”轮船艉上层建筑内部舱室除应急发电机间、二氧化碳间外全部过火,锅炉间、驾驶室内设备损毁, 部分甲板及舱室舱璧变形,未造成人员伤亡和海域污染。 截至本报告完成时,“鹭岛油 3”轮仍在进行修理,救助费、维修费等未最终确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待进一步核实。 (一)直接原因 “鹭岛油 3”轮燃油热油锅炉管路未进行有效的维护保养,1 号热油循环泵进口管滤器和阀门间的密封垫圈老化破损,锅炉运行过程中导热油从垫圈破损处泄漏喷射到锅炉排烟管防护层上,渗入防护层后接触到高温的排烟管引起燃烧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三管轮值班期间未确保锅炉间自闭式防火门处于有效关闭状态,火灾应急处置过程中船长指挥施放二氧化碳前未按照公司 SMS 文件《SIY/H07309CO2灭火系统操作须知》要求,关闭锅炉间防火门和通风筒,造成二氧化碳未起到灭火效果,是火势进一步扩大的原因。 (二)间接原因 北海****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未涵盖“鹭岛油 3” 轮锅炉设备的关键性操作和维护保养,未有效管理“鹭岛油 3” 轮安全管理体系运行;“鹭岛油 3”轮消防演习训练不足,船员对二氧化碳系统操作不熟悉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该轮2023年3月份维护保养工作报表上报时间为3月26日, 其中部分保养项目填写的完成日期为 2023 年 3 月 27 日,船长、 轮机长的签名日期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主管部门审核日期 为 2023 年 4 月 1 日。北海****有限公司对船舶上报的月度维护 保养工作不实的情况未指出整改,并且进行虚假审核。 经调查,2022 年 8 月以来,“鹭岛油 3”轮消防演习中均是 模拟使用手提式灭火器灭火,未模拟施放二氧化碳,船员未进行 过二氧化碳施放操作训练。




